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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金融市場一向變幻莫測、暗潮洶湧,對投資者而言,尋找「定價權」可是一輩子的志業,股神巴菲特即是拿「定價權」做為股票投資的依據。「定價權」正如字面所言,係指供給端握有制定產品價格的主導權,只是在現實的例子中,很少定價者只做單一定價,多數時候會依客戶的地位、銷售量的大小、或是銷售場域的成本等等,對不同的客戶給予差別待遇,甚至直接由客戶競相喊價,魚市與蘇富比拍賣會都是由價高者得,對此經濟學上稱之為「差別定價」,也稱「價格歧視(Price Discrimination)」,後者一詞尤其突顯了買賣雙方的優劣地位。
不過,定價權聽起來雖文縐縐,普羅大眾對這事可不陌生,不久前網路上流傳著一份路易威登(LV)在會議上使用的客戶分群圖片,內容顯示著年收入人民幣300萬元以下的客戶竟被路易威登歸入「無收入群組」,雖說消息無從查證,但若這是精品商的文宣手法,恐怕也不令人意外,畢竟消費者這麼心甘情願地被高價吸引過去,絕對是定價教科書上的No.1案例。但,如果消費者不樂見漲價呢?此時大企業的定價權就令人不高興了,嚴重時政府也會拿企業主來開刀,美國總統拜登任內以來,不僅發布行政命令管制海運價格,也在通膨高漲之後急忙歸咎於企業主無良,但不論如何,拜登無力遏制物價的飆漲,反應在他的民調上則是一張通膨率上、支持度下的X型走勢圖(如圖);換句話說,倘若選票也是種價格,那麼看來美國選民相當不信任拜登主導定價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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