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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興文創 先改革電影輔導機制

李男上網約人看電影寫心得,反被對方告猥褻,最後檢方依據通訊紀錄,認定罪嫌不足不起訴。示意圖。記者張議晨/攝影 張議晨
李男上網約人看電影寫心得,反被對方告猥褻,最後檢方依據通訊紀錄,認定罪嫌不足不起訴。示意圖。記者張議晨/攝影 張議晨

本文共1389字

經濟日報 社論

春節期間,台灣休閒娛樂界最引人注目的消息之一,是雄踞本地電影賣座紀錄17年的「海角七號」,終於被票房已達6.5億元的「陽光女子合唱團」打破。對關心台灣文創產業者而言,它透露了一個重要訊息─台灣電影仍然有振興的機會。

台灣電影曾有過輝煌的歷史,一般認為1950-70和1980年代中期,是兩段極輝煌的時期。前者是台語片和健康寫實片的黃金時代,著名影片包括「王哥柳哥遊台灣」、「蚵女」、「養鴨人家」,以及「梁山伯與祝英台」等黃梅調電影;雖然黃梅調電影多由香港邵氏公司製作,但最大市場卻在台灣。1966年台灣生產了257部電影,為全球第三大的劇情片生產地。台北北投因電影業興盛,被稱為「台灣的好萊塢」。1970年代有大量改編自瓊瑤作品的電影,如「一簾幽夢」、「我是一片雲」,成為眾多青少年情感的寄託。1980年代,由侯孝賢、楊德昌等導演帶動、貼近真實生活和歷史的電影興起,著名作品包括「兒子的大玩偶」、「光陰的故事」、「戀戀風塵」、「悲情城市」等;「悲情城市」榮獲威尼斯影展金獅獎,讓台灣電影站上國際舞台,台灣電影也在國際上頻頻獲獎。

但1980年代之後,台灣電影業快速沒落。其原因是多元的,包括輔導金制度補助的多屬藝術片;好萊塢大片強烈刺激感官、席捲了全球市場;第四台和串流平台興起、觀眾不必進電影院;手遊和短影音占用了大量休閒時間;中國大陸電影興起、國片人才外流。直到2008年,魏德聖導演的「海角七號」才以5.3億元賣座寫下台灣電影紀錄。但在此之後,台灣電影還是低迷不振,平均每年作品只有30部左右,營業額約只有8億元,大多數電影都以虧本坐收,即使偶有佳作(如艋舺、角頭、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投資者不敢輕易製作。

這種狀況和觀眾不看國片有直接關係,據統計,台灣人會看國片的只有一成上下,相對於亞洲其他國家:印度九成、中國大陸八成、日本七成、韓國六成、泰國五成、香港四成,台灣電影目前的製作環境確實惡劣。但這不能怪國人不看國片,「陽光女子合唱團」能夠大賣,說明只要能投合觀眾胃口,自然就能賣座。

然而,為何台灣電影無法投合觀眾胃口呢?從1990年開始,政府提供鼓勵電影製作的「長片輔導金」,審查通過的電影劇本製作補助,平均每部在1,000萬元左右;可惜受補助的電影票房幾乎都很慘,2018-2023年期間,每部電影製作成本約3,000萬元,而受補助的98部國片中,鐵定大虧的有63部(影院要先分走半數收入),甚至有27部片賣座不到500萬元。2024年製作的37部電影中,竟然只有二部賺錢,國片市場一片蕭條。

這其實反映出,文化部「長片輔導金」的評審制度大有問題,通過審查的劇本不合觀眾胃口。為何如此?因審查委員會中,一半委員是屬於「市場派」的,懂得那些劇本會有市場票房,另一半委員是屬於「藝術派」的,了解那些劇本容易在國際上得獎,兩批目標衝突的委員混在一起評審的結果,就讓受到補助的電影不容易符合觀眾胃口,台灣觀眾不看「國片」,輔導制度無法發揮應有功能。

解決問題的辦法,是將輔導金的審查分為市場和藝術兩組,再讓性質不同的兩派委員在各組中分別審查劇本,結果可以讓有市場潛力的劇本在市場組中出線,容易得獎的劇本在藝術組中選出。另外,受補助的電影若市場賣座的確很好(或參展得獎),審查委員也應獲得肯定。

政府因應時代演進,應大力改良目前的電影輔導機制,發揮其應有功能,台灣電影還是大有可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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