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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議主權財富基金

中央銀行。路透
中央銀行。路透

本文共1411字

經濟日報 社論

政府是否應該成立主權財富基金已是老生常談卻無結果的議題。最近立法委員真的卯起勁來提案修正《中央銀行法》,要求央行設立主權財富基金,並特別舉辦公聽會聽取學者意見。雖然此次修法提案僅有31位立委連署,但參與委員明顯跨越黨派,且據聞認同修法委員人數已達64位而讓社會矚目。

立委提出以外匯存底10%作為主權財富基金,是想將央行資產負債「縮表」,且要擴展台灣國際能見度,以提供「高層次全球軟性外交機會」。所以,立委心目中成立主權基金的戰略目標,不僅是想增加國家財富,更希望能開闢參與國際金融活動的捷徑。

央行禮貌性地對立委成立主權基金提案未全然反對,但認為主權基金設立目的與央行法定任務顯有不同;央行建議可設立專法,由政府全額出資,再取得外匯運作。台灣雖有5,611億美元的外匯存底,但外資投資台股與債券也達5,389億美元,故額外能運用外匯存底的餘裕空間其實很有限。更何況除外匯孳息收入外,與外匯存底對應的貨幣供給並不是靠推動主權基金就能輕易「縮表」的。

至於參與公聽會學者對成立主權基金提案僅原則性支持。有人認同央行建議應以專法推動,因為央行法定任務畢竟不是累積國家財富。也有人擔心若央行搞錯重點一味地追求主權基金表現,反而可能會出現扭曲貨幣政策的道德危機。更有人提出宜由民間主導「類主權基金」,提升運用外匯存底的投報率。不過,這也暗示學者並不看好政府管理主權基金的能力。

社會對於成立主權財富基金,增加國家財富的建議應該是樂觀其成的。至於是否真如立委所言,台灣可藉此發揮外交軟實力則有疑義。主權基金若能抽離政治干擾,或許才是更佳的營運模式。至於央行調撥外匯存底成立基金,長期進行海外金融商品及另類投資的做法,的確與《中央銀行法》條列的任務指派不符,而且在理論與實務上也不會達到「縮表」效果。

成立主權財富基金善用外匯存底是正確的方向,但政府經營能力則是一大考驗。「他山之石可以攻錯」,我們應先檢討台灣類似主權基金的管理現況,再思考未來是要整合改制還是創立新的基金。觀諸勞保、勞退、國民年金及退撫基金等皆有主權基金之實,但眾人認知這些基金投資表現並不符合預期。此外大家對近年國發基金轉投資「台杉投資」的績效也是一團霧水。政府要如何說服社會,主權基金運作就能脫胎換骨?

政府不僅管理基金能力讓人存疑,而且投資決策有無「特殊考量」更是讓人擔心。據報導,國發基金投資共66家企業,竟有超過一半以上呈現虧損,其中投資如興公司的14億元竟是打水漂,而社會迄今仍不清楚其中內情為何。至於執政黨任命地方政治人物擔任公股機構負責人,竟發生一連串的不堪醜聞,更徒增社會對政治任用親信的厭惡。未來政府若成立百億美元級別的主權基金,很難想像不會被有心人士覬覦。

撇開社會信任問題,縱使執政者通過專法設立主權基金,台灣僵硬的行政體制與立委名嘴們近乎人格摧毀方式的監督,很可能會讓金融領域的專業人士聞風卻步。如果沒有優秀人才,沒有合理待遇,而只靠少數人犧牲奉獻的熱忱,是撐不起大家想像中所謂國際等級主權財富基金運作的。

成立主權財富基金是好的想法,但台灣倉促推動此類基金易遭物議。執政者若無立即非做不可的決心,公務體系很可能會「推拖拉」讓主權基金無疾而終。所以應該如何推動主權基金?專業、信任與尊重是主權基金成功運作的基石。建議政府不妨循序漸進才能水到渠成;先改善既有基金投資績效,提升基金管理專業性並取得社會信任,然後再推動專法,逐步建立由小漸大的主權基金才是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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