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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鼓勵老舊公寓增設電梯,北市議會法規會今審查通過「北市建築物附設停車空間繳納代金及管理使用自治條例」修正案,若申請增設升降機,致減少或取消設置法定停車位,可免繳納代金,約200至300萬元,預計下周送臨時大會二、三讀。
提案免繳納代金的議員汪志冰指出,全國老舊公寓占比,台北市最高,政府推出了增設電梯政策,行之多年,補助的金額也增加,但增設電梯的落點,若剛好有法定的停車位,按照現行的法令,必須要繳代金,增加社區的負擔,反成申設的障礙。
議員陳賢蔚表示,其實老舊公寓,最好還是希望做危老或都更,市府應該在社區整個是否增設電梯的同時,同步去徵詢做都更的意願及整合。
建管處長虞積學指出,代金的計算有固定公式,都是用土地公告現值加上新建建築物的工程造價,除以總樓地板面積換算出來的一個金額。以台北市為例,一個車位的代金約200至300萬,確定會造成整個社區增設昇降機的負擔跟爭議。
法規會多位議員,也關心增設電梯目前遇到的困境。北市都發局長簡瑟芳指出,補助增設電梯是市府都更八箭之一,已經把補助電梯金額提高,也確實有成效,統計到目前為止,113年時有50案申請,到現在為止共有178案,但其中還沒有增設電梯碰到有停車位而要繳代金的案例。
另外,虞積學表示,老舊公寓是連棟式,也常碰到若依使照,增設電梯原本要100%土地所有權人同意,後來也修法降低成只要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即可;另外還有一個困難的地方就是增設電梯的分攤經費和持分的問題,若1樓的住戶不願意分攤經費,其他樓層願意給他相關持分,將來增設電梯後的產權登記,如果住戶可以溝通好,1樓不出錢也可以持分。
議員議員洪健益、徐弘庭也關心,若增設電梯,未來5年內不得拆除,也就是不能都更?這也矛盾。簡瑟芳表示,依照過往經驗,都更從整合意願到報核事業計畫,核定之後還要協調不同意戶到拆除,會有一段的時間,所以是希望5年內「不得拆除」。
徐弘庭指出,法理上因為有補助,不能拆除電梯,但如果真的能5年內完成都更王要拆,把補助款還回來即可?應該要留這樣的條款;簡瑟芳說,目前沒有,但是可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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