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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在頂樓加蓋領無? 明年租金補貼增限制

本文共630字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台北即時報導

內政部租金補貼新制協助許多租屋族減輕負擔,新一年度的115年租金補貼新制即將上路,但其中悄悄更改規定,民眾明年的新申請案件若是租屋處為「頂樓加蓋」,就算前房客今年有申請成功,恐怕明年仍將領不到租金補貼。

房價高漲,連帶租金市場也開始調高租金,迫使不少年輕人、小家庭為了住在市中心、學區,就必須選擇租金較為低廉的頂樓加蓋。但這一類的建物就算有房屋稅籍,仍未辦理保存登記、或無法取得建物合法證明。

政府為了保障民眾居住權益,鼓勵租屋族選擇合法建物,在115年租金補貼規定調整條件,租屋族申請租金補貼的居住位置,必須要具房屋稅籍且已保存登記或取得建物合法證明。但這項規定也有緩衝期,如果今年已經申請的舊戶繼續留在同一地址,仍可以請領到明年租補。

對此,內政部國土署解釋,專案計畫114年核定租金補貼,以相同租賃地址帶入專案計畫115年度申請案,得不受限制。但於補貼期間變更其租賃地址者,其租賃房屋應符合要求建物保存登記與合法證明規定。

舉例來說,陳先生(化名)今(2025)年3月搬進新北市永和區的A頂加,雖然A頂加只有房屋稅籍,仍順利申請到114年度租屋補貼,明(2026)年租約到期後,如果陳先生繼續留在A頂加,仍可以繼續請領115年度租屋補貼。

但是,陳先生如果明年選擇搬至台北市信義區B頂加繼續租屋,若B頂加沒有任何合法證明文件時,陳先生將領不到115年度租補;同時,新北市永和區A頂加的房東明年若選擇租給別的房客,就算A頂加曾順利申請到租補,但在明年開始也無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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