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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張百年「清光緒契約」救家園!三房成功反擊大房拆屋訴訟

房市示意圖/記者游智文攝影
房市示意圖/記者游智文攝影

本文共638字

經濟日報 記者游智文/即時報導

白紙黑字、契約保存真的很重要。新北市有一家族原本住在一間三合院,百年前先人過世後,三大房說好,各房居住的房子就歸各房所有,百年來相安無事,未料由於土地登在大房名下,日前大房提起訴訟,要求三房拆屋還地。

還好當時三大房有立下「鬮書」,也就是分家分財產的契約文書。更難得的是,這份在光緒19年寫下分管契約,歷經清末、日治、民國三個時代,三房仍妥善保存,雖已泛黃久遠,但法院採信,最終判定三房勝訴,可以繼續居住。

擔任三房訴訟代理人的律師黃柏榮表示,此一家族住在板橋,一百多年前,先人過世後,房子由三大房繼承,當時各房講好,各房原本居住的地方,包括土地和所有權,就由各房擁有。

可能基於家族團結,雖然各房講好各自擁有土地所有權,但實際上土地則是登記在大房名下。民國70幾年,大房一度希望部分土地過戶,但最後無疾無終。

本來家族也都相安無事,但日前大房卻提起訴訟,指土地在大房名下,而三房已領過道路興建建物補償金,因此要求三房拆屋還地。

三房接到法院通知覺得很不公平,明明當初講好的,土地沒有登記給他們就算了,居然還要被告,於是找出一百多年前,三大房用毛筆寫下的家族契約書,找上黃柏榮和大房打官方。

黃柏榮表示,不動產官司,常可見到民眾拿出日據時期契約,但清光緒的「鬮書」,他還是第一次碰到。為了取信法官,除了找了兩位相關證人證明鬮書的存在,另透過查詢,確認三房延續下來的子孫,就是採取這樣分管方式 。

他表示,最後法官認定,清朝分管契約雖然年代久遠,但仍具效力,三房有權力住在當地,成功守住房子。

圖/律師黃柏榮提供
圖/律師黃柏榮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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