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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壽開工為挽回形象?估價師揭真相:原來在算這個

北士科T17、T18基地  取自google 地圖
北士科T17、T18基地 取自google 地圖

本文共937字

經濟日報 記者游智文/即時報導

新光人壽於突然舉行北士科T17、T18開工典禮,外界霧裡看花,不少人認為,是為了降低外界「養地」不好印象。估價師認為,新壽開口要求未來50年收益107億,應該已不太在乎形象,現在開工,主要目的應該是在計算分手費。

高源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所長陳碧源表示,新壽北士科T17、T18地上權,在台北市政府發函要求合意終止契約後,雙方已正式進入短兵相接的階段,北市出狠招,新光人壽也得開始盤點籌碼。

現在對台北市政府最有利的,就是契約規定當地上權人經相關法令聲請重整、解散或合併而消滅者,除非經土地所有權人事前書面同意之重整或合併外,將構成可歸責地上權人的終止契約事由。

而現在「新新併」已定案,並決議由台新人壽作為存續公司,台北市政府因此可依契約規定,不同意更換地上權人,同時以新壽取得該地3年,卻未開發,構成可歸責於新光人壽事由,終止合約。

在此情況下,新光人壽想抵禦台北市政府,最好辦法當就是立即開工,一來破除破遲未動工指控,以作為日後談判或進入訴訟的防禦基礎。

二來,新光人壽與台北市政府要終止契約,會涉及解約金額的認定。解約金額多寡一般和解約當時的地上權價值有關,而地上權價值又會與地上權剩下的存續期間有關。

以T17、T18地上權來看,站在新光人壽的角度來說,本來應該可以用剩下的47年計算價值或分手費。但是如果因土地遲未動工,且主體被消滅,遭到北市府終止契約成功,台北市政府就可以用這個理由,讓剩下的地上權期間將大幅減少,從而降低地上權價值或解約金額。

為避免陷入這種困境,基於「保本」理由,因此新光人壽才會用這個開工典禮,希望來抵擋台北市政府出招。

陳碧源表示,不少人認為,既然輝達願意付給新光人壽高額分手費,又不用台北市政府出錢買回去,為何台北市政府不願意讓新光人壽直接移轉地上權給輝達?

但事實上,正是因為輝達願意負擔的分手費,可能是高於之前新壽取得地上權的權利金加計成本的金額,如果台北市政府未依地上權契約約定,就讓新壽直接移轉,這個價金差額部分,就可能日後成為圖利新壽的話柄。

他表示,以現在政治氛圍,台北市成全新壽、輝達,看似讓公主、王子坐上美麗摩天輪,但日後卻可能變成恐怖大魔神,害了自己。為了保護公務人員,台北市政府戰戰兢兢、如履薄冰,回歸契約本身,依約而行,也在情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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