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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屋族鬆口氣!央行宣布出售原屋期限由1年延長為18個月

本文共539字

經濟日報 記者林勁傑/台北即時報導

中央銀行於去年9月20日第七度調整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為達成信用管制目的並兼顧民眾購屋自住需求資金規劃,已提供實質換屋自住者新申辦第1戶或第2戶購屋貸款(非高價住宅貸款)1年換屋期限協處措施。央行8日宣布,今年隨房市交易降溫,近期民眾反映出售原有房屋時間拉長,或買賣雙方已簽約,買方因貸款須等待銀行排撥,延長交屋期限,致無法於1年內出售原有房屋。考量換屋自住者需求,調整換屋協處措施出售原有房屋期限,由1年延長為18個月,自2024年9月20日以後錄案貸款案件均可適用。

央行指出,考量實質換屋自住者需求,並落實信用管制目的,故調整換屋協處措施之出售原有房屋期限,由1年延長為18個月,自2024年9月20日(含)以後錄案之貸款案件均可適用,並修正「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問與答「購置住宅貸款」。央行並籲請銀行在借款人符合授信5P原則與實質換屋自住之前提下,協助支應換屋者之資金需求。

央行表示,民眾如有相關問題,提供該行15線專線電話:(02)2393-6161轉分機1331、1357、1358、1359、1360、1361、1362、1363、1364、1365、1366、1367、1368、1369、1370。服務時間:周一至周五(9時至17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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