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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電動車普及,住戶對充電設備的需求日增,內政部13日就「公寓大廈裝設電動車輛充電裝置」相關法令與安全規範進行報告,並承諾將於三至六個月內檢討研議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專注於確認消防標準與防火區劃標準,並針對舊大樓消防設備升級的可行性與政策進行評估,以利後續修法推動。
內政部次長董建宏表示,目前已修訂《建築技術規則》,要求新建建築預留充電設備空間,以減少未來修繕爭議。對於既有建築,若涉及共用部分修繕,則須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同意,各地方政府也已陸續訂定指引供民眾參考。
在消防安全方面,內政部建研所已針對電動車火災特性進行研究,未來將修訂防火區劃規範,並將自動灑水設備納入室內停車場的選配滅火設備,以提升滅火效率。此外,消防署已發布「電動車輛充電安全指引」,確保充電設備申請與使用符合安全標準,避免住戶私設充電樁導致安全疑慮。
立法院質詢中,民進黨立委蘇巧慧關切內政部何時能完成相關規範的檢討與測試,董建宏對此承諾,將在三至六個月內完成,將修訂建築技術規則裡面的防火區劃,不需要透過立法,是行政規則可以處理,確保規範符合安全標準後再進行法規修訂。
國民黨立委張智倫則質疑,目前社區未強制要求配置鋰電池專用滅火設備,僅依賴自動灑水設備是否足夠。內政部回應,目前已有338處停車場設置自動灑水設備,未來將持續檢討是否應強制配置鋰電池專用滅火器或滅火毯。此外,對於部分社區禁止電動車停放地下室的情況,內政部表示,修法時將優先考量安全性與車主責任。
關於充電樁設置流程,張智倫指出,民眾從申請至完成設置是否需耗時兩至三個月,台電回應,用戶只要提出管委會的同意申請到台電來申請,拿到這個申請單以後,內線自己裝好,大概通常兩個禮拜左右大概就可以完成,主要的問題不在台電這邊,第一個就是管委會同不同意,第二個部分是委託的這個,裝置的設備有沒有完全符合。
內政部強調,政府將持續研擬充換電站安全規範,並評估在室內停車場增設防火區劃與排煙設施的可行性,確保電動車充電安全無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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