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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蘇于修
當你看上了某間中古屋,同時也有其他組客人表示有興趣,要如何確保你可以優先取得跟屋主議價的機會呢?通常這時候,房仲會請你先支付一筆「斡旋金」,或簽一份正式的「要約書」表達購屋意願,這兩者有何差別呢?
民間習慣用斡旋金
「斡旋金」和「要約書」的效力一樣,都是買方向賣方表達購屋意願,委由仲介出面與屋主溝通議價,付斡旋金時並填寫「不動產買賣意願書」。斡旋的金額可多可少,房仲的慣例是支付房屋總價的2%到5%不等,但也有人只拿5 萬或搬了100 萬現金到屋主面前表達誠意的,希望見「錢」三分情,更容易成交。
通常仲介的斡旋時間約3 到7 天不等,無論是否成交,仲介不得要求買方支付車馬費或其他費用。有時候,仲介會建議買方直接跟賣方見面談,你可以自行評估是否出面。
當買賣雙方取得共識,斡旋金就會轉為訂金,若雙方也同意開「履保專戶」,記得要求仲介把這筆錢也匯入其中,不得存放在仲介保險箱中。如果交易不成功,斡旋金就會全數退回給買方,你不需支付任何費用。
內政部版的要約書
對於不想拿出一大筆現金、卻又希望房仲出面跟屋主「喬」價格時,也可以使用內政部版的「要約書」,同樣有效。要約書視同買賣契約,有3 天的審閱日,上會註明承攬總價、不動產買賣標的坐落位置、面積、付款條件等細節。
付斡旋金/簽要約書前的注意事項
•確認房屋資料
別以為你「只不過」是請仲介去問問價格,就隨便看看;在你決定付斡旋金以前,仲介應該要提供你該物件的相關謄本、建物平面圖、地籍圖等相關資料,先確定房子沒有問題,再付斡旋金或簽要約書。
•付款條件要寫清楚
雙方都需把頭期款、備證款、完稅款和交屋款的金額、匯款時間及條件寫清楚。
•任一方反悔都要賠錢
若買賣雙方簽約答應買賣後,有任一方反悔,都得支付違約金。通常是罰兩倍的斡旋金,若簽「要約書」則須支付買賣總價款3%以下之損害賠償金額。若最終未成交,無須付房仲服務費喔!可在斡旋單或要約書上註明「若議價失敗,在期限內皆不得扣除任何支出」。
•問仲介費
同時間,買方最好先問清楚仲介費的付款條件和繳款時間,以免斡旋成功,立刻又有一大筆的仲介費要付。
本文摘自聯經出版的《【圖解】房子就這樣買:挑屋.議價.簽約.驗屋,完全解答購屋108問!》
作者:蘇于修
一個右手拿筆、左手玩行銷,三不五時當老闆手沖咖啡的組合型人。畢業於臺大中文系,在英國Warwick攻讀文創產業研究所(Creative and Media Enterprises)。
教過英文、當過記者及公關、寫過房地產廣告,並曾在《天下雜誌》、《康健雜誌》、學學文創志業等公司擔任行銷主管。持續筆耕多年,陸續出版《北海道JR之旅》、《走吧,去捷克!》、《文創20+我們依然在路上》(合著)等書,亦編採《如夢之夢》、《尋•安心幸福味》、《康健-超高齡社會白皮書》等,作品散見各媒體平台。
有鑑於購屋資訊多如海,決定密訪關鍵證人,同時深入各銷售現場看屋當奧客,發揮記者的研究精神,幫自己跟讀者弄清楚買房子到底有哪些眉角,希望大家都能找到適合自己的房子。因為出版本書,也順利成為有殼蝸牛!
2013年創立「寬璞有限公司」,2016年開設「在一起One&Together」,2017年起發起「板橋文昌街生活學堂」地方創生活動,虛實整合,讓採訪量能成為匯聚美好人事物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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