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共866字
為避免投資客透過炒作房地產短期套利,造成房價上漲,房地合一稅的最高稅率達到45%,希望能以重稅遏止套利行為。不過,在短期內出售房地產有時並非自願,為此財政部明訂一套標準,讓這些「非自願」短期出售個案有機會適用較低的20%稅率,而國稅局也會查明實際狀況,避免這項「例外條款」遭到濫用。
何謂「非自願」?
高雄陳小姐原於新北市工作,在2021年1月購置新北市房地居住,因公司調派至高雄市,須離開原工作地,而於2023年5月出售該房地,可否適用調職因素較低稅率20%申報房地合一稅?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