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App
  • 會員中心
  • 訂閱管理
  • 常見問題
  • 登出
notice-title img

話題系列加開第二季!
空降接班可以嗎?老員工難溝通該怎麼辦?
12位傑出企業二代,揭開繼承者們面臨的三大試煉與四套解答劇本!


不再通知

購地貸款18個月動工大限 央行首度列舉兩大因素可排除

房屋工地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房屋工地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本文共703字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君/台北即時報導

為杜絕建商養地囤地不良風氣,中央銀行祭出「購地貸款須於18個月內動工」規定,但考量疫情等大環境因素致建商無法如期動工,央行今(8)日首度列舉出兩大項目,一是受疫情等大環境因素影響而發生缺工缺料,或公務機關審照時程較長者,可排除18個月大限的適用。

央行官員今日解釋,央行規定,建商向銀行申請購地貸款用以購買土地後,必須在18個月內動工興建,若「無不可歸責借款人因素」而屆期未動工,金融機構應逐步收回貸款,並採階梯式加碼計息。

對於「無不可歸責借款人因素」,因個案不盡相同,央行先前是交由銀行進行核實認定,今天新增的條款則是首度列舉出兩大「不可歸責借款人因素」的因素,包括:受疫情等大環境因素影響而發生缺工缺料等情形,致影響動工時程,或因建案特性不同,像是建案規模、建築法規規範要件差異等因素,致公務機關審照時程較長者。

央行官員強調,對於金融機構承作都更、危老案件,或其他配合政府相關政策的重建案件(如長照),均已排除選擇性信用管制的適用,以加速都更、危老案件的推動,維繫民眾居住安全。

銀行主管提到,在央行祭出購地貸款管控措施前,建商常以「變更設計」為由,作為推遲動工的藉口;央行官員今天進一步解釋,如果是建案變更設計,就算是建商本身的因素,仍須受到18個月內動工的限制,但如果是政府要求變更,例如,建案規模、建築法規規範要件差異等因素,導致公務機關的審照時程較長者,便可視為「無不可歸責借款人」因素。

央行官員說,「央行雖列舉出了兩大項目,但是否屬於借款人自己的因素導致無法動工,銀行仍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認定。」


延伸閱讀

政府有條件放寬18個月動工條款 業界:脫褲子放屁

保險業投資不動產、養地 金管會再祭兩大緊箍咒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延伸閱讀

上一篇
屋齡30年以上老屋申貸件數逆勢增逾千件 專家點3大原因
下一篇
桃園楊梅7千坪大型工業廠房土地標售 底價9.5億元

相關

熱門

看更多

看更多

留言

完成

成功收藏,前往會員中心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