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App
  • 會員中心
  • 訂閱管理
  • 常見問題
  • 登出

打房氛圍下,房子除了居住功能,還應具備投資功能嗎?

提要

打房氛圍下,房子除了居住功能,還應不應該具備投資功能?

圖片來源:pixabay
圖片來源:pixabay

本文共775字

專欄作家 胡偉良

房地產的本質應該是什麼?除了居住功能,還應不應該具備投資功能?

從現實面來看,優質房產不僅具有居住的功能,它也同樣的具有金融屬性,可以增值變現。因此若硬要強制規定房產只能用做居住,不得做為投資品項,可能也未必合理。

值得討論的是,對一般民眾而言,擁有2或3間房算是合理的數量呢?畢竟,房產是一般民眾比較容易上手及操作的理財工具。在決定了合理的擁房數量後,在這個基礎上(3或4戶以上)才課徵囤房稅會比較合理。

根據財政部賦稅署全國歸戶統計顯示,台灣持有房屋人數約799.3萬人,其中持有一戶者為569.7萬人、約71.3%;持有兩戶者為152.2萬人、約19%;持有三戶者為45.8萬人、約5.7%;持有四戶房屋者約15.99萬人、五戶房屋者為6.7萬人、六戶房屋者為3.25萬人、七戶房屋者為1.88萬人、九戶房屋者為0.71萬人,持有十戶以上房屋者為1.93萬人,總持有房屋數量為11,745,955戶。

亦即持有三戶以下(含三戶)約767.7萬人,占比約96.05%,而持有四戶以上(含四戶)房屋者約31.6萬人,其人數占比約3.95%,持有4戶以上的人數占比雖然只占了3.95%,但其占有的房屋數量占比卻達到15.1%(1房占比47.9%,2房占比25.5%,3房占比11.5%),擁多屋的族群當中,甚至有個人持有50戶以上。

界定了合理的房數量後,超過的部分才是政府應規範的對象。甚至政府還可以依據不同時候的狀況來調整合理的擁房數量,做為政策的調整工具。

近期也看到政府對炒房行為展開了全面性的壓制,也樂見政府的舉措迄今尚稱合理,政府要做的是抑制房價的「不合理」上漲,而不是盲目的「打房」。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台灣商務平台,原文請點此

本文僅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免責宣言:本網站及作者所提供資訊僅供參考,並無任何推介買賣之意,投資人應自行承擔交易風險。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胡偉良畢業於台大土木系,畢業後通過國家高考取得技師執照,做過公務員,不到兩年離職,轉入民間部門工作,先後從事建材、營造業務,之後再跨足房地產領域。任職期間,基於工作上的需要繼續進修,並先後取得營建管理、商學、法學等三個博士學位。從商期間共經歷三次危機,資產三次歸零,均重新再起。目前從事房地產生態系的建構

延伸閱讀

上一篇
資誠:投資境外不動產前應先評估「稅後成本」
下一篇
「不被祝福的產業」 建商吐露心聲

相關

熱門

看更多

看更多

留言

完成

成功收藏,前往會員中心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