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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幣圈正式納入金融監理。立法院財委會3日初審通過《虛擬資產服務法》,未來VASP(虛擬資產服務商)須取得金管會許可證照才能繼續營業;同時要求金管會一年內完成虛擬資產衍生性商品規劃,象徵監理與創新發展同步啟動。
從登記制走向許可制
這次專法最大改變是,虛擬資產產業將從現行「洗錢防制登記制」,正式邁向「許可制」管理。
未來未取得金管會許可證照者,將不得經營虛擬資產相關業務,VASP也正式成為特許事業。
法案明確劃分VASP業務範圍,涵蓋虛擬資產交換、交易平台、移轉、保管、承銷及借貸等服務。
未來不同業務將依風險程度,適用不同資本額等管理規範,建立更完整的市場秩序。
對現有業者而言,此次修法也爭取更多轉軌時間。
目前已完成登記的8家VASP,只要在專法上路後1年內向金管會提出申請,就可在9個月審查期間內繼續營業;加計最多延長3個月機制後,最長可有2年時間完成取照,比原草案多出半年緩衝期。
衍生商品啟動規劃 監理創新同步推進
財委會上另一大亮點,是虛擬資產衍生性商品首度獲得政策支持。財委會通過附帶決議,要求金管會在專法通過一年內完成虛擬資產衍生性商品規劃,並研議相關制度草案。
立委指出,目前不少國人透過境外平台交易虛擬資產期權、雙幣理財等商品,但長期缺乏國內監理機制。一旦衍生性商品規劃出爐,未來雙幣理財等VASP衍生性商品有望問世,帶動產業發展。
此外,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未來採「核備制」管理。VASP須自行完成商品上下架審查,再向金管會申請核備,相較逐案審查更具彈性,也有助兼顧監理與市場效率。
在強化市場信任方面,初審版本也新增負責人消極資格規定。未來曾涉及虛擬資產詐欺、洗錢或違反相關法規,經判決確定者,五年內不得擔任VASP負責人,已任職者也須解任。
九大子法補細節 差異監理接軌產業
除母法規範外,後續監理細節將由授權九大子法補齊。包括資本額、營業保證金、從業人員資格條件及各類業務管理規範,都將由金管會另行訂定。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說,未來將依不同業務風險設計差異化監理架構,並根據VASP業務種類設定不同資本額;從業人員資格條件也將給予至少一年調整期,必要時再延長六個月,協助產業順利接軌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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