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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商銀(2812)行員涉勾結詐團,金管會昨(12)日宣布重罰3,200萬元,寫單一金融業史上最重罰單。金管會直指,這已非單一行員問題,而是從十家分行到總行的洗錢防制全面失守,已祭出五大監理要求,並推動後續改革。
台中地檢署調查指出,萬里開發公司洪姓負責人涉嫌拉攏台中銀六名經理與襄理,協助開設商號帳戶,替詐團洗錢逾36億元。金管會則是在2025年金檢時發現異常金流後,主動移送檢調偵辦。
銀行局長童政彰昨親上火線說,這次重罰關鍵,不只是單一案件,而是多家分行在KYC(認識客戶)、客戶定期審查、異常交易監控與疑似洗錢申報等環節,同步出現重大缺失。
據調查,台中銀十家分行自2024年起,替21家企業戶辦理開戶時,對低資本額、無地緣關係、地址異常重複登記等高風險態樣,未建立妥善審查機制;部分案件甚至由非公司負責人說明營運內容。
此外,銀行內部系統多次跳出異常交易警示,或遭165聯防通報,但分行卻多以「合理交易」或「持續觀察」結案,未進一步查核資金來源與流向;甚至同一代理人跨多家分行替不同公司辦理大額提款,也未列為異常態樣控管。
除重罰外,金管會也要求台中銀增加作業風險資本計提。據估算,若要維持目前資本適足率,台中銀需補約26億元資本,否則第2季資本適足率將下滑,壓抑業務成長動能。
金管會同步祭出五大監理要求,包括全面檢討內控與三道防線、清查行員主動招募案件、一個月內聘外部專家重建洗錢防制機制、兩個月內依「責任地圖」全面究責,以及要求董事會強化法遵與公司治理文化。
童政彰強調,金管會對洗錢防制採「零容忍」,未來究責不只第一線行員,而是一路往上追到總行與董事會。金管會以此案為契機,推動銀行業誠信治理改革,從「事前、事中、事後」三大面向全面強化監理。包括建立誠信治理綱要、透過科技監控導正行員偏差行為,以及針對過度業績導向、鬆動KYC與洗錢防制的情況,即時畫出監理紅線。
童政彰坦言,台中銀此次多家分行同步失守,背後恐與過度業績導向有關,「當董事會訂出不合理業績目標,就可能扭曲行員行為、進一步衝擊內控」。
他強調,年底前將提出初步改革方向,全面提升金融業誠信治理與洗錢防制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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