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共437字
經濟日報 記者廖珮君/台北即時報導
中信金(2891)大股東辜仲諒以個人名義,投資台泥(1101)5%,外界關注是否違反產金分離原則。金管會高層提兩點釋疑,一、辜仲諒沒有在中信金擔任負責人(含董事),二、辜仲諒是個人出資投資其他產業,也並未派法人董事,換言之,既未擔任負責人也未派董事,初步認為沒有產金分離疑慮。
「產金分離」原則,是指金融業大股東投資的產業經營,是否波及金融業健全,是從風險區隔角度來看。
但是,這不代表可以無限上綱到,金融業大股東都禁止跨足到其他產業。
2022年國泰金(2882)大股東萬寶開發,投資全家便利店,甚至派駐董事,2024年金管會最終也認定國泰蔡家並未違反產金分離。
該高層說,辜仲諒既非中信金負責人、又是個人投資,初步認定沒有違反產金分離。
至於辜仲諒投資台泥,是否有事先跟金管會報告?該高層說,金融業大股東投資非金融相關事業,原則上不需要金管會審核,自然也不需要提前跟金管會報告,因此金管會對該投資案,事前並不知情。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