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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公告為推動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相關規範再鬆綁!修正重點包含辦理高資產業務的證券商資格放寬,未來資本額未達百億元的券商也能辦理高資產業務,其次是境外結構型商品的銷售對象從原本僅限高資產客戶,擴大至專業投資人之法人或基金,以及專業投資人之自然人,將多出約1.3萬名可銷售對象,目前已有10家券商經營高資產業務,放寬後將另有5家符合申請資格。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黃仲豪指出,此次修正「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及「證券商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應注意事項」,是在與證券公會討論後所做的制度放寬,同時參考去年銀行局已修正的「銀行辦理高資產客戶適用之金融商品及服務管理辦法」規定,修正重點主要有二,首先是券商申請承作高資產業務資格方面的放寬,過去規定須具備新台幣100億元以上資本額,或資本額未滿100億元、達70億元以上,但須符合額外人力與規模條件,這次修正將相關門檻一併刪除。不過,金管會仍增訂公司無累積虧損,以及負債淨值比等財務指標規定。
其次,在商品銷售對象方面,過去券商海外子公司發行、經主管機關核准的境外結構型商品,僅能銷售給高資產客戶、高淨值投資法人和專業機構投資人,其中高淨值投資法人的門檻是200億元以上,此次修正後,新增淨值5,000萬元以上的專業投資法人或基金,以及淨值3,000萬元以上知專業投資自然人兩大類對象,若加上這兩大類銷售對象,潛在銷售對象估計約多出1.3萬名。
黃仲豪表示,修正內容另開放券商以信託方式辦理財管業務,未來券商可作為銀行的通路,透過信託方式提供本國銀行發行的外幣計價結構型金融債券,同樣也可銷售給上述兩大類專業投資人。
金管會也將採取分級管理機制,依券商本身的淨值規模做分級放寬,以強化監管。此次修法涉及兩項行政規則及一項函令修正,將依法進行14天預告,若無重大意見,目標於3月中旬上路。
根據證期局統計,截至2025年12月底,累計已有10家券商承作高資產客戶業務,高資產客戶數達1,711人,累計交易金額約4,392億元,較2024年底分別成長48%與65%。其中,以複委託交易為主,占比達86%,財富管理與自營交易占比分別為5%與9%。三大券商高資產累計交易量和客戶數分別為永豐金證券2,226億元及569人、國泰證券990億元及271人、兆豐證券448億元及27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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