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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銀人壽今年起擬採用匯率會計新制 AC 部位債券採直線攤銷

本文共389字

經濟日報 記者林勁傑/台北即時報導

臺銀人壽董事會通過擬自2026年度起,就按攤銷後成本衡量(AC)之債務工具,且未對外幣風險組成部分指定避險者,依預期剩餘存續期間攤銷認列其未實現兌換差額,待正式法規發布後配合辦理。

為解決壽險業長年花費鉅額成本進行匯率避險卻實質避險效益有限問題,以符合壽險業長期經營特性及財務報表公允表達,金管會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IAS 1)等規定,已於12月23日發布將修正「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兌換損益規定,並已正式對外進行預告程序30日,受理各界意見表達。

其中,增訂但人身保險業依IAS 1第19段判斷,其直接持有金融資產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AC)之債務工具,且未對外幣風險組成部分指定避險者,自2026年1月1日起,以前期兌換後之帳面金額或新購取得成本計算之外幣攤銷後成本所產生之各期間未實現兌換差額,應依債務工具投資之預期剩餘存續期間,按直線法逐券逐筆攤銷認列於兌換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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