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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衛環、財政委員會12日聯席審查藍白黨團擬具「台灣未來帳戶」特別條例草案。主計總處書面報告表示,該條例草案明定政府未來年度歲計賸餘,「全數」用於台灣未來帳戶所需經費,預算資源運用將失去彈性,歲計賸餘仍宜留供融資調度財源,因應重大政策所需。
根據「台灣未來帳戶」特別條例草案第3條及第7條,由政府替2013年9月2日以後出生、未滿12歲以下兒童開立「台灣未來帳戶」,涉及政府重大支出部分如下:第一,開戶第一年,由衛福部撥入啟動金5萬元;第二,開戶第二年起,至開戶人12歲止,由衛福部每年撥入撥補金一萬元。
該條例以目前台灣0至12歲兒童約226萬人估計,第一年啟動金約1,130億元,第二年至第13年每年啟動金及撥補金約266億元,優先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或舉借債務支應:
一、該條例以13年為期程,所需經費上限為4,500億元,並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分期辦理預算籌編及審議。其預算編製不受「預算法」第23條不得充經常支出規定之限制。
二、該條例經費來源,得以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或舉借債務支應。但執行期間尚有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可供移用時,應優先支應,不得舉借債務。其每年度舉借債務之額度,不受「公共債務法」第5條第7項規定之限制。
對於上述草案規範,主計總處說明,依「預算法」第91條規定,立法委員所提法律案大幅增加歲出或減少歲入者,應先徵詢行政院之意見,指明彌補資金之來源。該條例所需經費龐大,但相關內容未與行政部門研議。
主計總處指出,該條例草案明定政府未來年度歲計賸餘,全數用於台灣未來帳戶所需經費,政府將無法因應社經情勢變化、及當前施政重點,以辦理優先施政項目,預算資源運用將失去彈性。為應未來預算籌編及預算執行異常情形,歲計賸餘仍宜留供融資調度財源,因應重大政策所需。
主計總處表示,行政院已從推動友善職場、放寬人工生殖、發放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等多元管道,持續挹注資源解決少子女化問題。該項金額龐大,且條例是給予全國兒少齊一資源挹注,未定有排富條款,無法照顧到真正的經濟弱勢族群,宜由行政部門予以通盤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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