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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交所1月7日調高晶豪科及欣銓期貨契約保證金比例

本文共319字

經濟日報 記者廖賢龍/即時報導

臺灣期貨交易所2026年1月7日調高晶豪科(3006)期貨契約(IIF)及欣銓(3264)期貨契約(NEF)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為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的1.5倍,這次調高係晶豪科及欣銓分別經證交所及櫃買中心於2026年1月5日公布為處置有價證券(處置期間為2026年1月6日至1月19日),期交所依規定調高晶豪科期貨契約(IIF)及欣銓期貨契約(NEF)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自2026年1月7日(證券市場處置生效日次一營業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並於證券市場處置期間結束後,於2026年1月19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調整前的保證金。

參照證券市場處置措施,調整期間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恢復日順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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