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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將在明天下午召開記者會發布保險業接軌ICS(保險清償能力制度)新制過渡措施,業者關心的三大重點答案提前曝光。其中,高利保單到達4%,雖然可獲採取淨資產過渡措施,但已確定沒有50點(1個基本點是0.01個百分點)的利率貼水,只有6%以上的高利保單才有。
在現金股利方面,據了解,金管會將訂定發放現金股利的二大條件必須達成,其一,是否其ICS是否有改善,而且會去檢視在過渡措施之前的ICS水準,而非採取過渡措施之後的結果;其二,獲利必須是真槍實彈的獲利,而非「未實現獲利」,會計上是否真正賺錢及資本適足性的二大要項都必須兼顧。
另外保險業者在上周二所召開的會中所提出的二大請求,包括第一,ICS125%以上對資本的「超借」部分能否延長至8年、10年;第二,4%至6%的高利保單,能否獲得50基點的利率貼水。
據透露,保險局已決定,超借償還資本的時間不會再延長,超借的部分必須在5年內還掉。而且,除了6%的高利保單可獲加點50個基點的補助之外,針對4%至6%這段區間的高預訂利率保單,將不給予50個基點的利率貼水。
據悉,原因是保發中心與保險局曾估算過長期利率區間是在4.4%,若是6%的保單給予50點的貼水補貼,則到期時還有超過1%的差距需要業者自掏腰包去張羅,但倘若也讓4%的高利保單得到補貼,那麼屆時業者反而還「倒賺」並不公平,因此對給付利率低於6%的保單,不給予50基點的補貼。
據了解,尤其是債券投資的獲利,例如台幣大貶、美元大漲等造成很多的「未實現利益」,這時金管會在衡量能否發放股利時,就不會認帳,認為業者不能光是「紙上富貴」就要來發股利,而是必須真正看到有處份債券、股票、大樓等資產有獲利實現時,才能用這個部分作為金管會衡量可發放股利的依據。
保險局亦請壽險公會成立專案小組,研議資產負債配置的獎勵機制,據悉,將以業者逐年改善資產負債幣別不匹配狀況,或是逐年加大資金回流投資台灣公建這二大指標的衡量,來提出獎勵措施。
此外,金管會亦已確定,在11月7日之前,想申請過渡措施的保險業者,只需函報選擇性過渡措施申請書,先向保險局說明後續申請時程規劃及擬申請項目,需檢附經董事會討論通過的選擇過渡措施,申請時程延至於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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