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輝達北士科T17、T18案,北市府與新壽走到合意解約,但解約的分手費尚未喬攏,台北市長蔣萬安今到議會備詢,民進黨議員顏若芳就以條約試算,分手費上限為47.25億元;同時呼籲公開三方談的結果。蔣萬安說,有爭議才會有的協調機制,若談判沒有共識就會走到爭議。
顏若芳表示,目前輝達北士科案似乎僅剩三大方案可行,其中兩案為不同意新新併,及主張新壽逾期未取得使照的強制解約,然而新光人壽及台新人壽的合併案迄今仍待金管會審查,整併時間點可能落在明年1月;兩個強制解約的方案都無法趕在輝達提出的10月24日截止日期,看似僅剩雙方合意解約可行。
顏若芳說,在合意終止條款中,其實只要北市府及新壽透過協調委員會決議解約,原因屬「除外情事」,就可以以「地上權剩餘價值」來計算需付給新壽的分手費。她試算,合意解約時間落在10月24日為例,地上權剩餘價值應為40.78億,而需返還新壽的履約保證金及本年度剩餘租金分別為3億6562萬元、1357萬元。
她說,即便再以新壽於2022年至2024年平均投報率3.25%加計,近年利息損失,總額也只會到47.25億,比起日前盛傳的107億或140億分手費,都相差甚遠。
顏若芳認為,47.25億就應該要是市府與新壽談判應堅守的分手費天花板,而非讓新壽獅子大開口,在依法有據的公式計算上,並且公開三方談的結果。
蔣萬安回應,議員所提的是有爭議才會有的協調機制,所以前提仍是新壽要提出具體合意解約的金額條件,如果合理就沒有後續的爭議,但如果談判未果,就會到爭議。法務局長連堂凱補充,目前是依照合意終止的9.1.1條處理,議員談的是10.2條,在相關要件上會來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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