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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賴昭穎/台北即時報導
針對台灣釀酒商協會申請對自中國大陸產製進口啤酒課徵反傾銷稅、臨時課徵反傾銷稅及回溯課徵反傾銷稅案,財政部關務署今天公告,認定中國大陸涉案廠商確有傾銷情事,自今天公告起,依最後認定之傾銷差率臨時課徵反傾銷稅,稅率從19.13%到51.94%不等。
關務署公告指出,反傾銷稅課徵是針對輸出國或產製國為中國大陸的麥芽釀造啤酒,其中百威雪津啤酒有限公司(關聯製造商)、百威雪津(漳州)啤酒有限公司(關聯製造商)、百威(武漢)啤酒有限公司(關聯製造商)及百威東南銷售有限公司(關聯出口商)傾銷差率稅率為31.3%;麒麟啤酒(珠海)有限公司稅率19.13%;其他製造商或出口商為51.94%。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將通知經濟部繼續完成大陸進口啤酒傾銷是否損害我國產業的最後調查認定,以及是否回溯課徵反傾銷稅損害部分認定,並評估本案對國家整體經濟利益之影響;而財政部也會在接獲經濟部通知之翌日起10日內,提交關稅稅率審議小組審議是否課徵反傾銷稅及回溯課徵反傾銷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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