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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遲等不到銀行房貸 金管會:2026年底前壽險業還有3,300億元額度

根據《保險法》第146-3條,壽險業可辦理以不動產為擔保的放款。房市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根據《保險法》第146-3條,壽險業可辦理以不動產為擔保的放款。房市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本文共406字

經濟日報 記者黃于庭、廖珮君/台北即時報導

行政院4日宣布打開房貸水龍頭,將「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的精進方案」(新青安)排除在銀行的「授信天條」《銀行法》第72-2條之外,讓自住者有貸款額度可申請。除了銀行房貸,金管會保險局指出,截至明年底前,六家壽險業者還可承作的房貸額度約3,300億元,若民眾有辦理房屋貸款需求,亦可向壽險公司申辦。

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指出,根據《保險法》第146-3條,壽險業可辦理以不動產為擔保的放款,所謂的不動產放款,包含購置自用住宅的貸款,但每一單位的放款金額不得超過該保險業資金的5%;其放款總額,不得超過該保險業資金的35%。

蔡火炎表示,經保險局統計,截至今年8月底,目前主要承作不動產放款業務的六家壽險公司之房屋貸款餘額已達2,943億元,保險局另於9月3日邀集六家壽險業者到場說明其房貸承作情形,並估算出從現在起到明年底,壽險業者還可承作的房貸額度約為3,300億元,同時提醒民眾如有辦理房貸需求,可向壽險公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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