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共372字
經濟日報 記者黃于庭、廖珮君/台北即時報導
銀行積極防詐、凍結帳戶,卻因此引發民怨,甚至傳出因此違約交割。張嘉魁表示,已有提醒銀行避免用去風險化的方式防詐,若銀行做法有不當之處,金管會也會督促銀行儘速檢討改善,並提醒銀行從三大面向來落實防詐措施。
在執行防詐、金融管控措施方面,金管會重申三大原則。張嘉魁指出,金管會提醒銀行應依照三個面向來落實執行防詐措施,一是事前需充分評估所採行的措施有效性和影響性,二是實施時也要有適當的配套措施,包含在不妨礙控管效果的前提下,以適當的方式事先通知客戶,提供客戶申請恢復使用的管道,三是實施後,應持續觀察成效與影響,並進行滾動式調整相關措施內容,以利更聚焦在高風險帳戶或交易。
張嘉魁強調,近期整體的警示帳戶增加的幅度已有趨緩,但仍有持續增加的情形,為了避免金融錯誤遭到不法利用,相關管控措施不可偏廢,因此金管會特別感謝金融從業人員為了防詐所付出的努力。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