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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經濟委員會18日審查「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修正草案。為提供外國特定專業人士留才租稅誘因,立委提出修正版本,擬將原本超過年薪300萬元部分可折半課稅的優惠,調降至200萬元。對此,國發會主委劉鏡清表示「尊重」,但要會同財政部研商。
劉鏡清18日出席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並詢答。他表示,外國特定專業人士留台租稅優惠門檻不論是300萬元或200萬元,若人進不來,都課不到。其次,考量新加坡等各國競相留才,為提高我留才競爭力,他表示「予以尊重」。惟要會同財政部研究。
綠委蔡易餘等17人提案修正將外國特定專業人才薪資減半課稅適用門檻由300萬元調降至200萬元,對此,財政部今日書面資料指出,現行300萬元門檻尚屬適宜。
財政部表示,為延攬及吸引我產業需要的外國特定專業人才來台工作,現行「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20條規定,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得於首次符合在我國居留滿183日且薪資所得超過新台幣300萬元之課稅年度起算五年內,其各該在我國居留滿183日之課稅年度薪資所得超過300萬元部分半數免稅,且海外所得免計入基本所得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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