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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資產專法架構 金管會副主委引道德經說明最高境界

本文共565字

經濟日報 記者林勁傑/台北即時報導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2日召開「虛擬資產服務法」公聽會,虛擬資產(VASP)公會表達訴求希望能延長後給予業者取得執照的過渡期間,金管會副主委陳彥良回應,對於過渡條款延長會慎重考量,讓業者有充分時間做準備,畢竟若最後剩下沒有業者的市場,這個市場是假的。

根據金管會出台虛擬資產專法草案,專法施行前已依洗錢防制法完成洗錢防制登記虛擬資產服務商,應於專法施行後六個月內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並於專法施行後十五個月內經主管機關許可及發給許可證照;屆期未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或未經主管機關許可及發給許可證照者,不得繼續經營虛擬資產業務。

VASP公會理事長鄭光泰表示,上述過渡期希望能再延長,業者在專法底下申請取得核可過程中包括串聯聯防資料、保管業務等均非常沉重,現行草案規範時間讓業者沒有太多時間充分準備,期望金管會能做一定程度延期。至於日後業者申請若遭駁回也希望能明訂規範遵循,例如收到公文即不能再營業,不要有空窗期。

陳彥良表示,關於業者建議的過渡條款延長「有聽到了」,會慎重思考,將與業者溝通,未來讓業者有充分時間準備,畢竟若剩下虛無沒有業者的市場是假的。另外,有建議將部分業務指定納入《金融消費者保護法》,金管會也會和公會協調如何保護消費者,而最終希望完整虛擬資產監理架構是建築在發展可能性上,達到老子《道德經》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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