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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交通委員會12日舉行「媒體議價制度立法」公聽會,台灣新聞學界、業界、專業團體與學生串聯發起〈拒絕平台剝削、搶救新聞產業〉連署,希望政府立即跟進各國行動修訂法律,新聞學者提出「議價+基金」的雙軌主張,包括積極推動與平台合理的媒體議價法規或仲裁制度,成立新聞基金直接協助新聞工作者與新聞組織。
近幾年新聞與法律學者、產業界呼籲比照澳洲、加拿大等國推動媒體議價法。今年5月初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排審由藍、綠、白各黨立委提出的「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議價」相關草案等六個版本,多採行「強制議價」模式,希望建立議價機制,要求數位平台付費,並以調解或仲裁方式處理爭議。但當時數位發展部對於立法的態度相對審慎,部長黃彥男更示警,草率立法可能引發美國關稅報復,要審慎評估國際發展趨勢。
數位部昨天態度雖轉為支持,但仍要等年底提出對應方案,學界代表則呼籲「越快越好」,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也要求數位部要更積極,不排除本會期衝三讀。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前委員、台大新聞研究所教授林麗雲表示,政府要用政策的手段給新聞業支持,用議價法跟基金,雙軌方式保障台灣多元的新聞產業。透過平台公平分潤和基金,支持深度調查報導、改善記者工作權益、協助小型及獨立媒體成長、促進地方與少數族群發聲,並幫助媒體進行數位轉型、技術升級與內容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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