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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再保(2851)昨(22)日召開股東會,會中通過發放1.9元現金股利,並修改公司章程第29條第1項,新增條文明定未來員工酬勞分配中,分派予基層員工比例不得低於總額的25%。此舉有望提升基層員工薪資待遇,展現公司對內部薪酬公平與向下照顧的重視。
此次修訂依據《證券交易法》第14條第6項規定,上市及上櫃公司應於章程中訂明,應就年度盈餘提撥一定比率作為基層員工薪資調整或酬勞發放之用,惟在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優先彌補虧損,不得分派。
中再保原章程明訂,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時,應提撥員工酬勞不低於0.5%,此次新增條文進一步針對酬勞分配機制細化,規範至少四分之一員工酬勞需分配予基層員工,展現照顧員工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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