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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委會昨(14)日初審通過《保險法》部分修正案,未來保單抵債將有新的做法,與先前行政院版本相較,有兩大差異,一、強制執行的壽險保單解約金,統一以全國最高生活費標準計算六個月,解決一國多制疑慮,二、排除小額終老保單,滿足高齡者的基本保障。
財委會也要求司法院,需在新法上路後的八個月內,清查過去舊案,只要是符合免被強制執行範圍者,一律撤銷、不再執行。
以2025年衛福部公告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2倍並計算六個月,全國最高是台北市共14萬6,730元,較原行政院版本的台北市7萬3,365元拉高一倍。
也就是說,只要債務人持有的每張壽險或年金險的解約金超過14萬6,730元,該張保單才會被納入遭強制執行的財產範圍。
金管會以35歲、投保20年定期壽險,這14萬元解約金回推投保十年就會有千萬元保額,認為應可以滿足自己與家屬生活的最低保障。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坦言,行政院版(即金管會版本)是依近一年直轄市政府所公告「當地區」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2倍並計算三個月,但「當地區」會有認定困難,例如要保人居住所、工作地或生活圈等不一。
這次改以全國最高生活費標準,可滿足簡便性並兼顧差異,從三個月拉長六個月則是把撫養親屬納入,是更周延的條件。
其次,小額終老保單不納入遭強制執行範圍,是為了提升國人基本保險保障,因此也同意立委版本採取「概括式」條款,授權金管會以「公告」方式做排除。
財委會昨審查《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立委聚焦被強制執行保單的門檻(解約金)、排除小額終老,最後通過民進黨修正版本,解約金統一以全國最高生活費標準計算六個月。
彭金隆說,2023年至2024年這兩年,遭強制執行保單共達123萬件,其中74%是健康險和傷害險已經排除了。
剩下26%,依新修正版本再排除小額終老和低於14.7萬元解約金的壽險與年金險,預計可以再少一半,大幅降低蜂擁進入法院的案量。
財委會也通過一個「附帶決議」,要求《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通過上路後八個月內,司法院需清查過去舊案,只要是符合新制,免被強制執行範圍內者,一律撤銷、不再執行。
據司法院統計,從2022年大法官解釋,保單可被強制執行到2024年,已申請強制執行保單共77萬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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