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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主管機關是數發部?還是國科會?國科會主委吳誠文14日在立法院教育委員會書面報告指出,因應各界關切重點為AI產業發展與應用,以及相關風險管理、資料治理等議題,且AI應用涉及保護國家安全及人民權益,因數位發展部掌管國家重大數位發展計畫之整體規劃和推動執行,行政院已指示,「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改由數位發展部主政辦理立法作業及後續條文解釋。國科會致力於AI科研及人才培育,並推動算力建置。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交通委員會今日聯合審查朝野立委提出「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版本,並邀請國科會主委吳誠文、數發部次長葉寧等人出席詢答。
國科會報告指出,行政院為因應AI等數位科技發展帶來之法制面衝擊,已成立「數位政策法制協調專案會議」,依照不同法制議題分為四個分組,「AI 法制分組」主責各部會推動AI相關法規調適作業;「個資保護法制分組」主責數位時代下個資保護與利用等議題;「資料創新法制分組」主責資料治理以及促進公私部門資料流通運用等議題;「數位應用服務發展法 制分組」主責各種數位平台的治理與爭議解決等議題,並由行政院整體統籌協調與檢討各部會作用法推動情形。
目前各部會分,國科會報告指出,由數發部訂定之「AI風險分類框架草案」、「促進資料創新利 用發展條例草案」、「AI評測」等,目前刻正徵集各界及各部會意見。此外,數發部就資料開放、流通、創新應用、隱私及權利保護等 面向,刻正研議資料治理上位策略。
經濟部則負責訂定修正「產業創新條例」部分條文,明定「AI產品或服務」包含硬體、軟體、技術及技術服務等態樣,並已於今年4月三讀通過。衛福部訂定之「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草案」已於今年4月經行政院辦理審查。通傳會就網際網路內容管理基本規範及分工原則增訂「網際網路治理機關判定原則」,明確數位平台的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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