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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試辦案 第1季申請三件

本文共484字

經濟日報 記者廖珮君/台北報導

保險業金融科技創新試辦申請案首季就有三件。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說,今年首季有三件創新試辦申請案,要打破兩項藩籬,一、打破網路投保「要保人和被保險人需為同一人」的限制,二、可採電信帳單繳保費。

金管會將做試辦審核,業者經核准並試辦半年成功後,金管會將修改法規,讓業者落地商轉。據了解,申請試辦的是中信產及一家外商壽險。

這三件試辦案,第一件是要保人可替家人做網路投保旅平險、旅遊不便險,第二件是非車主本人也能替家人做網路投保強制車險、車體險和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據了解,這兩件都是中信產申請試辦。

蔡火炎說,依現行規定,保險業網路投保限要保人(付保費者)和被保險人需為同一人,這兩件試辦案都是要突破法規,讓要保人與被保險人是不同人,例如要保人可以替「家人」上網買旅平險、或是買車險。

依業者試辦規劃,旅平險部分,規劃要保人可幫父母、配偶、七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網路投保;車險部分,則是規畫車主的父母、配偶或子女(非車主本人),可替車主投保。第三件是一家外商壽險申請試辦電信帳單代收保費。蔡火炎說,業者希望搭配電話行銷保單後,在保戶同意下,可用保戶本人電信帳單繳保費,單筆限額5萬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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