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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財政委員會24日初審通過預算法修正草案,對此,行政院長卓榮泰25日表示,按照憲法規定,編制預算是行政院職責,立法院是審議預算,立法院用任何的法律、法案來侵犯行政權,這個就違背了《憲法》的規定跟精神。
在野黨都提出要「普發現金、還稅於民」,稱政府超收稅額高,藍黨團擬提案普發現金,白黨團擬提案把超徵分三塊,落實財政紀律。卓榮泰今日赴立法院施政報告及備詢時接受媒體採訪時回應,依照《憲法》的規定,編製預算是行政院的職責,立法院是審議預算,立法院用任何的法律、法案來侵犯行政權,這個就違背了《憲法》的規定跟精神。
卓榮泰表示,對於《預算法》,他認為在野黨是屢次的不尊重《預算法》,對《預算法》的結果,如果再用這麼一致的方式,會跟過去一樣,就是這個錯誤屢試不爽,這樣對行政院來講,行政權已經被侵犯了。
另外,卓榮泰也說,當然認為國人的努力,讓我們的整個社會發展起來,商業活動熱絡了,所有的努力應該是國人所共享,但這個途徑要經過合理的規劃、詳細的計算,而不是用一個法律把它固定化,固定化之後,讓政府的財政失去了彈性,沒有了因應的能力,這絕非國家長遠發展之計。
卓榮泰強調,政府會在當實徵數超過預算數,歲計賸餘有所增加的時候,會用衡平的方式,依照國家的需要、社會的發展以及人民最該幫忙的哪些部分,自然會在預算上面來展現出來,但不容許立法院用一個法令把它定住了,那將來將寸步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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