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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20日通過金管會擬具「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22條之16修正草案,主要針對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OIU)經營國際保險業務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印花稅及免予扣繳所得稅之實施期間,延長至2035年12月31日止。
金管會指出,為擴大我國保險業者商機,增進我國保險市場競爭力,在自由化、國際化與前瞻性的核心理念下,國際金融業務條例已在2015年2月4日開放保險業在境內設立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OIU),並給予十年的租稅優惠,但此租稅優惠已於今年2月5日屆滿。
金管會表示,為配合推動我國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的重要政策,並擴大我國保險業國際市場的經營,提升國際保險業務銷售保險商品的競爭力,將延長租稅優惠期限至2035年12月31日止。
對於與此次修正後的效益,金管會說,將可提供保險業者持續進行商品研發誘因,以利OIU保險商品的多元化,提高保戶購買商品意願。
至於過去的租稅優惠的效益,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陳清源補充,OIU的業務真正開始是從2016年開始,截至2024年整體保費業務量來看,2017年至2019年間是最高峰,當時的保費收入都有2億多美元,但後來碰上疫情,2020年至2023年整體人員流動受到限制,確實當時業務量有受到影響變低。
不過,陳清源也說,如果從整體營運效果來看,實際上對公司都是有正面的影響,因此希望藉由這樣的租稅優惠,配合政府政策要打造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結合OIU、OBU、OSU的業務推動,共同擴大我國資產管理業務發展,加深我國金融市場國際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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