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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朱漢崙/台北即時報導
為強化攔阻非法金流效能,金管會今指出,已督導金融機構配合內政部警政署建立電子化平臺,目前司法警察機關與金融機構間的警示帳戶通報已採電子化方式,加速作業效率,金管會亦統計,112年金融機構臨櫃關懷攔阻件數達11300件,攔阻金額近新臺幣76億元;113年攔阻13580件,攔阻金額逾101億元。
金管會指出,鼓勵銀行持續精進臨櫃關懷方法及強化人員教育訓練,並透過公開表揚方式,鼓勵第一線行員勇於阻詐,同時促請銀行簡化因防詐衍生客訴案件之內部報告內容與程序,以減輕行員負擔。依「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銀行接獲司法警察機關通報警示帳戶後,應即暫停帳戶全部交易功能。現行銀行接獲司法警察機關之警示帳戶通報,會即刻進行通報資料確認程序後,立即暫停警示帳戶全部交易功能或稱凍結帳戶。金管會將督促銀行於接獲司法警察機關通報後,除極少數特殊情況或複雜案件外,自收到通報後應即時完成資料確認及帳戶凍結作業。
若警示戶是法人戶,凍結的話就不能再動,但若衍生管制帳戶倘若經過充份向警察機關釋疑之後,仍可解除管制使用。
金管會除促請銀行迅速完成帳戶凍結作業外,近日並已研擬強化警示帳戶控管措施,將要求控管成效欠佳之金融機構改善,未來對控管成效良好之金融機構亦將適時予以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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