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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自102年起針對中國大陸及南韓300系不銹鋼冷軋品課徵反傾銷稅,課徵期間至113年8月28日屆滿,但課徵反傾銷的原案申請人113年2月19日申請繼續課徵,經濟部展開落日調查,並在18日召開貿易救濟審議會,結果認定我國產業的損害可能會因為停止課徵反傾銷稅而繼續或再發生。
經濟部貿易救濟審議會18日針對「燁聯鋼鐵及唐榮鐵工廠申請對自中國大陸及南韓產製進口不銹鋼冷軋鋼品繼續課徵反傾銷稅案」的產業損害調查結果,進行審議。
此案涉案貨物為300系不銹鋼冷軋鋼品,範圍包括鋼捲及鋼板,主要包括SUS301、304、304L、316、316L及321等,及其他對應規格產品。財政部自102年8月15日起對中國大陸及韓國300系不銹鋼冷軋鋼品課徵反傾銷稅,經過1次落日調查後繼續課稅迄今,此次為第2次落日調查。
經濟部調查發現,課徵反傾銷稅期間,涉案貨物進口量雖大幅減少,但並未放棄我國市場,且仍有與國產品低價競爭情形,使得國內產業營運狀況再度惡化,顯見我國產業體質仍相當脆弱且易因傾銷進口影響而受到損害。
經濟部表示,中、韓兩國不銹鋼產業供需失衡且閒置產能龐大,外銷價格極具調整能力,並仍有傾銷涉案貨物至他國市場情事,且對中、韓採行貿易救濟措施的國家越來越多,已嚴重限縮其外銷市場。
經濟部認為,若我國停止課徵反傾銷稅,則中、韓兩國極可能再度以低價將大量涉案貨物出口至鄰近、免關稅且其已建立行銷通路的我國市場,在目前國內需求低迷不振之際,我國不銹鋼產業的損害可能繼續或再發生。
經濟部表示,貿易救濟審議會做成我國產業損害可能因為停止課徵反傾銷稅而再發生的認定後,會將此結果通知財政部,並由財政部提交關稅稅率審議小組審議,是否繼續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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