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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董座吳東進違反證交法遭起訴求刑5年 新光金回應了

新光金控。 聯合報資料照片
新光金控。 聯合報資料照片

本文共450字

經濟日報 記者戴玉翔/台北即時報導

新光金(2888)、新光人壽前董事長吳東進,涉嫌挪用新壽資金、資產,以及旗下「新板傑仕堡」樓面等資源,打造個人名下公司的傑仕堡健身經營的豪華健身房,導致新壽損失9,947萬餘元。新北地檢署21日依違反證交法非常規交易及證交法、保險法特別背信罪,起訴吳東進等4名高層,並對吳求刑5年。對此,新光金控表示,本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予評論,並強調「對公司財業務無影響」。

起訴指出,吳東進一手主導新板傑仕堡的B棟大樓2樓,出租給傑仕堡健身對外經營「JX健身俱樂部」,而傑仕堡健身是吳東進、妻子許嫻嫻及子女實際持股91.1%的私人公司。並讓新光人壽幫忙健身公司支出9,947萬餘裝潢費外,還讓健身公司無償使用有氧教室、游泳池等超出合約範圍的場地,使健身公司獲取9,061萬餘利益。

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吳東進及新光人壽不動產管理部前副總經理盧麒堯、林偉傑、以及資深協理張良梓等人,涉犯《保險法》特別背信等罪,依法提起公訴。

對此,新光金控發言人林宜靜表示,本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予評論,並強調「對公司財業務無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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