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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法規調適平台開善門 期信基金保證金比率計算放寬

本文共554字

聯合報 記者朱漢崙/台北即時報導

金管會今日宣布,參酌期貨公會的建議,決定調整金管會在103年關於期貨信託基金從事期貨交易所收取與支付保證金及權利金占基金淨值比率計算的相關規定,最快可望在農曆年前發布修正令函。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建立的「金融行動創新法規調適平台」持續搜集業者對於鬆綁現行規定的建議,上述鬆綁即是因應業者建議而做的。

證期局副局長黃厚銘指出,現行期貨信託事業對不特定人募集的一般型期貨信託基金從事集中市場及店頭市場的期貨交易,是用近5個營業日所收取與支付的保證金及權利金合計數的平均值(分子),占該期貨信託基金淨資產價值(分母)比率不得低於5%來要求。該計算公式分子採近5個營業日平均值,但分母僅採計單日,二者計算方式不一致,且當基金突然遇大幅申購時將造成該比率短暫失真大幅下降的情形,尤其分母當日大幅增加,但分子受5日平均平滑效果未同步變動,這時就可能發生誤差。

金管會統計至去年11月底,共有15檔,共269億的期貨信託基金,至11月底有68900名受益人數。上述的比率,分子是計算其在期貨選擇權部位大小,以保證金和權利金來計算,分母則為淨資產價值。現在金金管會將計算方式修改,改為所收取與支付的保證金及權利金合計數,占該期貨信託基金淨資產價值的比率,亦即,最近5個營業日簡單算術平均數不得低於5%,證期局認為這種計算方法更合理。

期貨信託基金保證金比率計算放寬。圖/本報資料照片
期貨信託基金保證金比率計算放寬。圖/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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