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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昨(5)日宣布開放高資產客戶可拿手上的外國債券、保本境外結構型商品、保本外幣計價結構型商品等三大外幣資產,向銀行抵押做外幣融資;據金管會統計,富豪戶持有這三大外幣資產416億元,以五成融資成數,可融資外幣活水208億元。
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說,開放12家承辦高資產財管業務銀行(DBU)可受理該項業務,有三大重點,一、限高資產客戶本人持有這三大外幣資產做融資,二、外幣進出,不涉及新台幣,三、若是客戶持有銀行自己發行外幣結構債,只能做信用增強的副擔保品(無擔保),禁止抵押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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