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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金隆:虛擬資產登記制子法 11月底對外公告

本文共525字

聯合報 記者朱漢崙/台北即時報導

虛擬資產在台灣管理有最新進度。金管會主委彭金隆今日在立院財委會上備詢時表示,11月底將公布虛擬資產管理新的子法,上路之後,虛擬貨幣業者在台灣營業,要採取登記制,否則會有刑責。除了這26家,任何業者沒有經過登記許可,會有刑責,他也呼籲投資人不要找未登記的虛擬貨幣業者。另外,明年6月30日就會把虛擬貨幣專法送抵行政院審查。

金管會月前已提出「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洗錢防制登記辦法」(VASP登記辦法)草案和「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VASP洗防辦法)修正草案,金管會預計明年1月1日上路,虛擬資產第三階段即時將完成,而第四階段的虛擬專法的立法,也同步繼續推進中,上述二大草案,彭金隆指出會在11月底公告。

接著金管會對虛擬資產業者採取「登記制」管理,將在明年1月1日上路,倘若目前已在營運的25家業者未在明年9月底之前完成登記,恐怕最多得坐二年牢,外加500萬元罰金。

金管會也指出,考量VASP登記制度生效後,現行法遵聲明制度將同步廢止,不論業者是否已完成法遵聲明,均應依VASP登記辦法規定辦理登記,金管會提醒,欲從事虛擬資產服務之業者,宜審酌是否俟登記制生效後再行送件,避免造成其短時間內須依不同規定重新申請的困擾。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指出,虛擬資產登記制子法 11月底對外公告。記者杜建重/攝影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指出,虛擬資產登記制子法 11月底對外公告。記者杜建重/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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