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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郭國文在財委會上質疑,三大融資公司向銀行融資了2,000億元,然後再轉手成立子投資公司,再借錢給建商,此舉猶如監理套利更成為打炒房破口,金管會主委彭金隆說,對此狀況已有掌握,允諾在一個月內提供報告。
銀行局長莊琇媛說,因前一陣子銀行不動產72-2條放款額度很緊,市場傳出有些中小建商跟銀行借不到錢,跑去跟融資公司借,有引起我們關注。
後續研議三大方向,一、融資公司主要是貸款給公司戶,會先去了解融資公司當初跟銀行借款用途為何?借款用途又是否和當初申貸目的一致?
二、銀行借錢給融資公司,若資金又流向建商,會研議該如何處理。
她說,目前銀行旗下轉投資資產管理公司(AMC),這些AMC會提供都更前的資金需求,因此會要求母銀行將這塊資金計入72-2條做整體不動產曝險控管。
但銀行貸款給融資公司,只能從貸前5P和貸後管理做掌握,是否要計入72-2要研議,或者是當發現資金流向建商時,要收回貸款或提高利率,但需考慮臨時收回、建商周轉不靈,也會有銀行債權確保的問題。
三、融資公司若向銀行申貸資金用途是融資給建商,是否就禁止銀行完全不能承作,或如何做控管。
她坦言,三大融資公司底下會因放款對象、用途不同,而分設不同子公司,後續會進一步了解相關狀況和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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