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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新併尚未送件 金管會:受僱人權益處理為必要文件

本文共644字

中央社 記者謝方娪台北12日電

新新併推進時程備受矚目,金管會今天表示,截至目前為止,尚未收到台新金及新光金遞件申請資料,依規定,須呈報書件包括受僱人員權益處理在內,「要先送文件可以,但關鍵是文件齊備性、是否被要求補件的問題」。

新新併能否創下國內金控合意併購首例,還差金管會、公平會等相關主管機關點頭,若要金管會同意,除了財務能力外,員工安置計畫為重中之重。新光銀行工會日前打破沉默對外發聲,並向金管會主委彭金隆遞送陳情書,勞資雙方能否達成共識備受外界矚目。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侯立洋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說明,金融機構若有意合併,必須共同向金管會申請許可,截至目前為止,金管會尚未收到台新金及新光金遞件申請資料。

侯立洋表示,依金融機構合併法規定,金融機構合併必須呈報書件包括合併契約書、受僱人員權益處理等重要資料,金融機構須檢附妥善員工安置計畫及與工會協商或勞資協議會議紀錄等。

侯立洋進一步指出,屆時金管會將會檢視台新金及新光金送件資料,是否有與工會協商、是否有召開會議達到員工安置計畫共識。

外界關注,台新金及新光金是否必須先與工會協商安置計畫達共識,才可正式向金管會送件,侯立洋強調,以先前富邦金併日盛金為例,金管會發現送件資料中,員工安置計畫並未與勞方取得共識,因此有要求富邦金在取得共識後補充文件。

侯立洋表示,「要先送文件可以,但關鍵是會否被要求補件的問題」,在收到金融機構申請資料時,金管會勢必會檢視文件齊備性,若員工安置計畫並未與勞方取得共識,金管會將要求金融機構與勞方確認,對員工安置計畫必須取得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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