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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主委彭金隆16日下午將與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全金聯)進行年度座談,正值新新併推進之際,新光銀行工會將向彭金隆遞交陳情書,呼籲金管會關注員工安置及就業保障問題。
台新金與新光金100%換股合併案,經董事會通過、股東臨時會過關,最終能否成就,僅差金管會等主管機關審核結果。不過,新光銀行工會於股臨會前夕打破沉默,強調員工安置非一頓飯時間,截至目前台新金與新光金從未與工會協商員工安置計畫,引發關注。
金管會16日下午將舉行與全金聯的例行年度座談,由彭金隆出面會見金融業工會代表,新光銀行工會預計當面向彭金隆遞交陳情書,請金管會協助追蹤台新金與新光金啟動與勞方協商員工安置計畫進程。
新光銀行工會理事長李孟庭今天接受中央社採訪表示,新光金暨新壽董事長魏寶生強調會與員工充分溝通,但員工迄今僅收到8月23日及10月11日兩封公開信,尚未感覺溝通誠意;在股臨會通過合併案後,新光金發言人林宜靜有與工會見面,但沒有任何承諾,亦未敲定下一次會面日期。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侯立洋下午於例行記者會說明,依金融機構合併法規定,若金融機構有意合併,將由預計合併機構共同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目前金管會尚未收到台新金及新光金申請書件。
侯立洋提到,依規定及過去慣例,台新金與新光金申請合併,必須2家金控一起送件,即使其中一家金控先送件,金管會也無法審核,「必須兩家金控一起來,我們才有辦法審」。
侯立洋指出,有意合併的金融機構,依規定必須向金管會提報合併契約書,內容包括對受僱人權益處理事項,即員工安置計畫;他強調,對於合併案,無論客戶、員工、股東權益保障或對社會大眾影響,金管會都會納入綜合考量。
侯立洋說,金融機構申請合併時提報的員工安置計畫應檢附工會協商紀錄,若無工會須檢附召開勞資會議紀錄,讓金管會可了解金融機構是否有與工會及勞方進行協商。
侯立洋說,金管會會檢視金融機構提報的員工安置計畫及所檢附協商紀錄是否一致或是否存在問題,若勞資雙方沒有取得共識,金管會將進一步了解不一致情形,並作為審核准駁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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