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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年因為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許多事業單位近年嘗試採用「居家上班」(WFH、遠端辦公)的作法,因此無論遇到居住地、工作地、上下班交通必經之處的縣市宣佈停班,「在家上班」的勞工能否比照過往原則放「颱風假」?
104人力銀行整理之前勞動部說法指出,俗稱的「颱風假」重點為保障勞工在天災發生時的出勤安全,如勞資雙方原本就約定「在家工作」,勞工並不需要外出上班,因此人身安全不會受颱風等天災所威脅,WFH的工作也不會受颱風停班影響,因此應照常提供勞務。
但是勞動部也補充說明,居家工作若因災情導致無法提供勞務,雇主宜不扣發工資,亦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104人力銀行指出,根據報導,勞動部官員也曾表示,實務上勞資雙方仍可行協商在颱風登台時,居家上班者是否照常上班?這部分仍有各事業單位可自行運用的彈性空間。
實務常見的爭議如:居家上班期間仍有一定要到達公司履行公務的同事,因颱風影響而無法通勤前往,導致相關業務停擺;或是因颱風天居家工作不停班,但卻在颱風期間業務量大增的客服、資安等工作者,應可考慮加發加班費或獎金補償勞工。
不過如果勞資雙方約定工作型態轉為「居家辦公」,是因當時的防疫需求,之後已恢復為到公司出勤的模式,雇主不得臨時因颱風來臨就片面、臨時變更勞工提供勞務的方式,如需調整,需經勞工本人同意(或勞資會議協商),勞工如不願意也可提出異議、拒絕接受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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