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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人壽副董事長、新光集團創始股東之一的洪家第三代洪士琪18日以新勝和新光實業代表人的身分,發出聲明稱新光集團林家大股東林伯翰先生,近日一直以抹黑方式阻撓新光金(2888)變革,阻礙台新新光併,對此,林伯翰亦以「贊同改革,但反對以改革之名,掏空新光金股東權益」為題發布三點聲明反擊。
林伯翰三點聲明全文如下:
一、改革,大家都贊同改革,但反對假藉以「改革之名」,透過價購委託書,以不實的手段,掏空新光金所有股東的權益,低價賣給台新金(2887),圖利台新金股東。
二、今天若不是中信金(2891)公開收購出價14.55元,若不是我林伯翰出面抗議新光金董事會的不公不義,台新金會加價嗎!?身為新光金董事,為什麼顧的是台新金股東的利益,不是新光金股東的利益!
三、今天中信金公開收購案被金管會緩議,新光金股價暴跌7%,市值蒸發200億!扣掉沒有人想要的特別股欠條,現在台新金換新光金的價格已經跌到12.3元,未來台新金股價續跌,換股價只會離中信金的14.55元,越來越遠!你要怎麼跟所有新光金股東說明,合併對象挑的價格低、體質差的公司合併,究竟是誰在阻擾新光金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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