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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新光人壽副董事長、也是新光集團洪家大股東洪士琪代表新光實業和新勝投資發出的四點聲明,新光集團林家大股東林伯翰也發出三點公開聲明,以「贊同改革,但反對以改革之名,掏空新光金股東權益」為題反擊。
林伯翰三點聲明全文如下:
一、改革,大家都贊同改革,但反對假藉以「改革之名」,透過價購委託書,以不實的手段,掏空新光金所有股東的權益,低價賣給台新金,圖利台新金股東。
二、今天若不是中信金公開收購出價14.55元,若不是我林伯翰出面抗議新光金董事會的不公不義,台新金會加價嗎!?身為新光金董事,為什麼顧的是台新金股東的利益,不是新光金股東的利益!
三、今天中信金公開收購案被金管會緩議,新光金股價暴跌7%,市值蒸發200億!扣掉沒有人想要的特別股欠條,現在台新金換新光金的價格已經跌到12.3元,未來台新金股價續跌,換股價只會離中信金的14.55元,越來越遠!你要怎麼跟所有新光金股東說明,合併對象挑的價格低、體質差的公司合併,究竟是誰在阻擾新光金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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