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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金控(2891)擬以非合意併購方式收購新光金控(2888)。中華信評評估,以中信金集團的較大的資產規模與良好的信用結構來看,應能吸收此項潛在收購計畫帶來的影響。該項交易不會為中信金的合併信用結構帶來重大壓力。
中華信評確認,中信金控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發行體信用評等不變。「穩定」的評等展望係反映:中華信評認為,未來一至二年,該金控集團應可大致維持其信用結構,包括該金控集團強健等級的市場地位與在其審慎資本政策支持下維持令人滿意的資本水準。
中華信評認為,中信金較大的資產規模與充裕的財務資源,可使該集團在不至損害其整體信用結構的情況下執行投資計劃。該項收購提案包括以換股和現金對新光金控(新光金控;twA/信用觀察發展中/twA-1)的普通股進行收購最多達51%,惟前述計劃仍有待主管機關核准。中華信評預期,若中信金控收購新光金控的股權比例達到51%的上限,則中信金控在收購案第一階段的雙重槓桿比仍將維持在125%的法定水準之下。雙重槓桿比定義為金控對子公司的股權投資對其本身之股東權益比。
中華信評評估認為,中信金控集團的信用風險結構優於新光金控集團。中華信評亦認為,以中信金控以往在收購過程中資本管理與業務整合的記錄來看,該集團的整體信用結構應仍有充裕的緩衝空間來進行此收購案。以擬制性基礎計算,新光金控對合併後之集團總資產的占比將約為35%,在中信金集團資源的支持下,影響仍在可管理範圍內。
中華信評指出,在銀行核心子公司強等級資本水準支持下,中信金控集團的資本水準以合併集團層級來看堪稱穩健,惟遭到保險事業單位較弱的資本水準部分抵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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