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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金花落誰家 小股東兩頭賺…結親變數

本文共441字

經濟日報 記者陳佩嘉、廖珮君/台北報導

新光金花落誰家受關注。據悉,新新併團隊已掌握民間委託書徵求三大通路全通、長龍及聯洲,雙方股東會要通過新新併機率很大,不過熟悉通路的金融圈人士指出,小散戶兩邊賺的心態,恐讓新新併及中信金(2891)併新光金(2888),同時成就,讓這宗合併案面臨史上最大難題。

由於中信金出價優於台新金(2887),自然會造成投資人一窩蜂欲將新光金股票應賣給中信金。

台北大學法律系教授王震宇表示,依照「企業併購法」第5條第1項規定,「公司進行併購時,董事會應為公司之最大利益行之」,目的是要保護小股東及投資人權益。他並以過去富邦金公開收購日盛金為例,一開始是「非合意併購」,最後成功的關鍵就是小股東參與應賣,因此,必須在小股東權益獲得保障的前提下,才能達到成功的金融併購。

金融圈高層表示,小股東心態是極聰明的,台新金有通路優勢,中信金有價格優勢,而中信金收購期可能落在新光金停止過戶期間,非常有機會造成小股東一面把股票賣給中信金,一面把委託書給台新金,一面保證賺得到價差,一面又可拿到委託書的通路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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