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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平對待身障者投保 金管會將開鍘

本文共663字

經濟日報 記者廖珮君/台北即時報導

保險業者小心了,不公平對待身障者投保,恐遭金管會開鍘。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說,身障者在投保時,有遇到一、被業務員逕行拒絕受理,二、業務員拒絕協助送件或勸退,三、保險公司僅因身障者就拒保等這三種情況,可提出申訴。

有三大申訴管道,一、致電金管會1998專線,寫信到金管會電子民意信箱或郵寄申訴資料至金管會保險局,並請主動表示為身心障礙者,以利金管會瞭解個案爭議有無受到不公平對待情形。

二、致電產、壽險公會身心障礙者投保申訴專線(產險公會:0800-221-783;壽險公會:0800-221-348),金管會已責成產、壽險公會與所屬會員公司建立聯繫處理窗口,即時處理相關申訴案件。

三、向業務員所屬保險公司之客服管道(如0800、官網、客服中心等)反映。林志憲說,過去常見身障者被拒保都是健康險居多,基本上,金管會是尊重各業者的核保程序,但不能因為身障者就拒保,應該要做評估並據實向身障者回覆說明。

據金管會統計,2021年、2022年共有12件因對身障者投保不公挨罰,累計罰鍰達720萬元,每件裁罰金額都是60萬元。

缺失態樣則有三大面向,一、核保面缺失,如保險公司辦理核保作業,以被保險人是身障者就拒保。

二、招攬面缺失,在電話行銷的話術範本中,直接對身障者(包括保戶口頭告知有身體機能障礙、領有身障者手冊等)就停止電話行銷,等於在招攬階段就就逕以口頭方式拒絕受理保件。

三、未承保案件書面通知,辦理身障者未承保案件的書面通知,審核結果通知單是以「系統」自動產出,在由業務員轉交保戶,沒有留存相關資料證明文件或紀錄,通知未承保理由欠周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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