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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險業2023年底資本適足率(RBC)剩新光人壽、三商美邦人壽未達法定200%標準,新光人壽176.37%、三商美邦人壽111.09%,對此,金管會依法規定令公司5月24日之前需提出增資、財務或業務改善計畫。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22日率各局局長赴立法院財委會進行業務報告,立委李坤城關注新光人壽、三商美邦人壽資本適足率未達標議題,並提問6月底時,兩家壽險公司能否達到法定標準?
對此,保險局長施瓊華指出,金管會已經在4月發函給新光人壽,請公司在5月24日之前需提出增資、財務或業務改善計畫,當報告來了之後,會評估後續進度。希望他們能提出可行的方案能夠改善RBC,盡速回到法定標準。改善計畫可能會包含增資、發債以及財務結構調整等財業務改善方案。
李坤城追問,能否在3個月內達標?施瓊華表示,這要看公司提出的項目是什麼,現金增資的部分,有一些已經在做了,有一些會到下半年再進行,另外,新光的以其餘子公司盈餘上繳轉增資新壽70億元已經於上半年完成,但還是不夠,所以還需要再提,新光人壽接下來還要發債,預計6月底55億元發債金額可到位,下半年還有現金增資規劃,至於最後能否達標,這部分要看RBC狀況要進行評估試算。
據了解,新光人壽今年以子公司上繳盈餘對新壽增資70億元, 新壽也將發行80億元次順位債,加上3月董事會通過125億元現金增資案,加起來達275億元。三商美邦人壽已於3月董事會通過各項籌資規劃。除再次通過普通股現增案,董事會亦決議擬以公開募集方式發行10年期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債,上限50億元,得採一次或分次發行,發行期間為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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